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115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保留正局级)。 主要职责:
(一)开展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战略研究,参与拟订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命审题工作,编写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命审题专家库、考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制订执业药师认证注册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执业药师认证注册管理工作。
(四)组织制订执业药师认证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标准。拟订执业药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协助开展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政策研究和相关执业监督工作。
(五)承担全国执业药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收集报告相关信息。
(六)指导地方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相关工作。
(七)开展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
(八)协助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
(九)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